岗位职责:
1、负责独立承办案件:独立承办自有的各类民商事、刑事案件的诉讼、仲裁和执行,同时也能独立承办律所指派的诉讼案件。
2、负责起草和修改法律文书:独立起草、修改各类法律文书,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代理词等,要求语言准确、逻辑清晰、格式规范。
3、遵守律所规章制度:遵守律所的相关案件、财务、办案制度,认真执行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按制度办事。
4、维护委托人权益:在执业过程中,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,草拟、审查法律文书,代理参加诉讼、调解或者仲裁活动,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,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5、保密义务: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的隐私,予以保密,不得泄露。
6、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: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
任职资格:
1、30-55岁,统招法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;
2、岗位经验3年以上,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,能够独立进行法律分析、研究,并办理一类或多类型案件;
3、具备独立办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、客户沟通与关系维护、法律研究与知识更新等能力;
4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律师必备的素养,具备团队合作精神,能够与团队成员紧密协作;
5、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,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。